国家标准计划《液化石油气钢瓶《第1号修改单》》由 TC31(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)归口,TC31SC2(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焊接气瓶分会)执行 ,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。 拟实施日期:发布即实施。
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、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、山东永安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、河北百工实业有限公司 、江苏玉华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、浙江亿田钢瓶有限公司 、台山市机械厂有限公司 、佛山市顺德区广沙百福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、江苏民生重工有限公司 、湖北大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、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 、杭州余杭獐山钢瓶有限公司 、佛山市良琦燃气具有限公司 、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。
主要起草人 黄强华 、徐维普 、张希旺 、陈溢锋 、茅中宇 、倪加明 、潘子毅 、黎枫 、刘卫锋 、黄玉华 、曲桂文 、唐跃 、刘常情 、陈红卫 、袁奕雯 、王家文 、叶勤军 、刘福涛 。
附件1:
第1号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.pdf
附件2:
第1号修改单编制说明.pdf
附件3:
第1号修改单-意见反馈表.doc